
曠男怨女,男的帥女的嬌,相看兩相愛; 孤男寡女,男人逗女人嗔,小花入了眼。 童亞瑟,多金帥氣男,身邊女人不勝枚舉,換女人的功夫雖然快速, 卻還是瀟灑的天天有「阿娜答」陪伴。他的幽默, 席嬌嬌比誰都清楚;他的體貼,席嬌嬌更是親身體驗, 可惜,青梅竹馬的兩人,一直以來都是落花無意; 流水也無情……。誰知,一場失戀,教席嬌嬌一個措手不及, 竟然栽了!她不敢相信,童亞瑟竟然趁人之危, 在她醉酒時,竟然將她吃乾抹淨,還一副欲罷不能……! 這、這該怎麼辦?他們連交往都沒有、約會直接省略, 就這麼跳上床,而且那童亞瑟還很自豪的說, 不是只有一次,是四次哦……。本來,小姐她想, 就當自己被狗啃了,可童亞瑟這男人,竟然賴她! 她相親,他惡搞;她約會,他阻擋,連她家老爸, 都成了最佳拍檔,她以為,童亞瑟不過是玩弄她, 還揚言,再敢偷偷相親一次,他們床上運動見! 這人,一定要這麼色心大起嗎?害她很沒志氣的動心了……
聿晴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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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想要追的女人,他沒說放手,她哪裡也別想走; 她不給追的男人,她沒說喜歡,哪裡都不給他碰。 九年前的林詩茵不懂溫柔、不懂撒嬌,覺得女追男不稀奇, 看上眼直接把男的壓上床啃了,那才叫本事。 可當她真的跟男人床單滾完,才發現拉錯人上錯床時, 驚嚇過度的她索性來個打死不認帳,落荒而逃跑了。 九年後,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,因為一場相親又碰上了, 林詩茵還來不及裝傻逃跑,就被薛旭堯給逮住, 自此他追她躲的日子展開了。 她說她不想當他的女朋友時,他不放過她, 死纏爛打非要她跟他交往。誰知當她真對他動心了, 才發現,薛旭堯這男人心眼真的很小。原來他追她, 不過就是為了甩掉她,這個交往,不過是個玩笑罷了……
唉,沒想到賭性堅強的她這次手氣會背到這個地步 賭債則是成功勾引那個幾乎足不出戶的超酷宅男 問題是,他整天像個黃花閨女大門不出、二門不邁 她連想製造機會與他來個不期而遇都比登天還難! 好不容易,他終於走出家門,她只差沒有叩謝天地 沒想到他的眼睛似乎有毛病,對她的美貌視若無睹 還以為她在他家外頭徘徊,是因為要來應徵女傭! 這下她確實是不費吹灰之力就混到他的身邊 但登堂入室之後,才知道她的雇主居然是個濫好人 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臉只不過是用來嚇走陌生人 鄰居根本把他這兒當托兒所、安親班、寵物旅館! 最讓她氣悶的是,竟有個討厭的女人肖想成為他老婆 她馬上先下手為強,完全忘了原本接近他的目的……
真是夠了!攝氏二十八度的豔陽天 居然有人把自己包得像個粽子在街上晃 那副可怕的裝扮不僅妨礙市容更害他看得差點中暑…… 喝!這是怎麼了?他都沒指責她造成「環境公害」了 這女人反倒先批評起他備受女性讚賞的長相和身材? 很好,此仇不報非君子,活該她看中意的二手機車被他買走 不過這位「怕冷小姐」顯然也不是好惹的 居然勇猛無比的跳到馬路中央攔下他當司機 還在發現兩人剛建立的同事關係後 就濫用職權把音樂教室裡的「疑難雜症患者」統統排給他 害他每逢上鋼琴課就被「魔音」攻擊得全身虛脫── 照理說,像這樣不美不豔不溫柔的女人他才懶得看第二眼 可為什麼一想到即將離開,他的心竟然會若有所失……
呿!討厭一個人是不需要任何藉口的 哪管他生得英俊挺拔,散發出無可抵擋的迷人魅力 也完全不在乎他事業有成,在商界屬於響叮噹的人物 她跟他就是不對盤,怎麼看都覺得很不順眼 尤其厭煩他自詡風流倜儻,換女伴跟換衣服一樣迅速 根本不介意他人的指指點點,任由花心緋聞滿天飛 既然她不笨也不傻,又冀望遇上專情的好男人 當然是盡可能的別去招惹他,能躲多遠就躲多遠…… 可惡!果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!經過時空的轉移,她和他並沒有變得陌生或疏離 反而因緣際會的起了化學變化,大玩特玩「成人遊戲」 只是青澀的她根本不是他的對手,失了理智也失了芳心 暗暗期待著從此人生是彩色的,他會愛她到海枯石爛 殊不知他向她求婚的理由不是愛情,竟然是責任……
對看上的女人說喜歡,其實更想說當我的女人吧; 對看順眼的男人說討厭,其實是想他當她的男人。 溫在華,有錢人家的么兒,生平最後悔的事是, 十年前,他沒有對嬌羞可人的楊素馨說,他想追她。 本以為,這輩子再也八竿子打不著的女人, 她卻自己送上門,而且還成了他的私人秘書。 天天與這女人同進同出,望著她纖細清瘦的身子, 教他看得心癢、看得手癢,忍不住腹黑地想著, 該怎麼把這個追不到的女人拐回家。他對女人一向是, 見一個愛一個,反正他沒上心,當床伴可以, 當女朋友那就免了。誰知,在他假公濟私、軟硬兼施, 不但要楊素馨當他的女人,還很強勢地拉她在床單上滾了一夜, 要了一次又一次後,竟該死地發現,楊素馨這傻女人, 明明就是個小處女,動作青澀又笨拙,卻騙他說, 她女兒都五歲了!可惜,對溫在華而言,對喜歡的女人, 就是拉上床,而既然都拉上床了,那不如就娶回家更省事, 所以,楊素馨想用女兒跟他一刀兩斷,門都沒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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