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火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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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蛋了!她該不會有「不倫之戀」的偏好吧? 嗚嗚嗚,雖然她已經七百七十五天沒有約會 上一個喜歡的人還是好友的男朋友 但她也不能墮落到跟有婦之夫搞曖昧啊! 為了不讓自己陷入「第三者」這恐怖的漩渦 就算這個男人真的長得很可口 這份家教工作她還是別接比較好! 在「別離」之際,她哭哭啼啼道出自己的掙扎 卻很丟臉的發現── 人家其實是小孩的舅舅,而不是爸爸! 哎呀呀,雖然她很烏龍地搞錯了他的身分 不過她的愛戀也得到了男人的熱情回應 只是當她享受著甜蜜愛情時,心裡還是有著疑慮── 這個男人的身家是她的四千四百四十四點四……倍 把六十億和她放在天秤上,不知他會選擇哪一邊……
她十分慶幸自己在處境萬般艱難時遇上了好心人 對方不但救她一命,還替她安排棲身之處 只是她即將入住的地方實在不太像是幢「人屋」 明明說有其他房客,她卻除了房東外什麼人也沒見著 而且長相陰柔帥氣的房東言行舉止更是詭異到極點 一見到她,毫不掩飾他一臉垂涎的飢渴模樣 還大剌剌的說最世界上最討厭的就是女人這種生物── 搞了半天原來是他眼睛脫窗,把她看成俊秀美少年 難怪他會建議乾脆兩人同房,租金半價大方送! 他的癖好實在教她怕怕,真怕睡到半夜被餓虎撲羊 到時他要是弄清楚了她根本不是他的菜 高傲的他恐怕會氣得將她毀屍滅跡,以免糗事傳千里……
逼婚,落伍了;逼男人離婚,只怕下不了床, 婚外情,落伍了,逮老婆上床,就怕她躲了! 相親時,為了拒絕相親對象,沈博雅一句,她想嫁入豪門,結婚後在家做少奶奶,什麼事也不做,把相親對象嚇跑不說,還讓她暗戀多年的男神聽進去。她嫁不出去,不是她沒人追,而是她對男人很挑剔,郭彥輝一句不如嫁給他,因為她的拜金,他可以滿足她。他有錢有能力還長得人模人樣,是她少女時就喜歡上的,可高高在上的男神看不上她,她只好安分的跟他當陌路人,結果,在為了逃避父母的逼婚下,她竟真的嫁給他了。郭彥輝說,等他找到想愛的女人,他們的婚姻就結束了,她以為可以讓男神愛上她,可惜他愛上的女人不是她,可她乖乖的讓出郭太太的頭銜時,他卻發怒地找上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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